例竟门
【拼音】lì jìng mén
【基本释义】 唐 武后 时,于 丽景门 内置制狱,令 来俊臣 等审理案件。
【详细解释】
(一)、唐 武后 时,于 丽景门 内置制狱,令 来俊臣 等审理案件。
来俊臣 残暴,诛斩人不绝,凡入 丽景门 者,百不全一。有人因称 丽景门 为“ 例竟门 ”,“言入此门者,例皆竟也”。竟,完结之意。事见《旧唐书·来俊臣传》。
【分字组词】 例组词 竟组词 门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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