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拼音】zēng shēn shā rén
【基本释义】 比喻流言可畏。
【详细解释】
【解释】:比喻流言可畏。
【出自】:《战国策·秦策二》:“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
【示例】:这冤怎申,硬叠成~。 ◎清·孔尚任《桃花扇·辞院》
【语法】:主谓式;作宾语;含贬义
【分字组词】 人组词 参组词 曾组词 杀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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