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志愿者日
【拼音】-
【基本释义】 1985年12月17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 for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1970年12月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它的宗旨是动员具有献身精神并有一技之长的志愿人员,帮助发展中国家尽快实现其发展目标。中国自1981年起同该组织合作。 1985年,第40届联大确定从1986年起,每年12月5日为“国际志愿人员日”。1994年12月5日,由中国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发起的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北京成立。中国志愿者也从此在全国各地展开了活动。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赢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1985年联大把每年的12月5日规定为国际志愿人员日(IVD),如今已有100多个国家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国际志愿人员日作为国际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标志已经深入人心。1997年11月20日,第52届联大通过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23个国家提交的52/17号提案,决定把2001年确定为国际志愿者年(InternarionalYearofVolunteers)。正是多年来“国际志愿人员日”活动的成功开展为国际志愿者年的确定奠定了基础。国际社会对国际志愿人员日的欢迎和肯定激发了确定国际志愿者年的思想,用足足一年的时间,而不是更短一些时间来促进志愿服务,使活动超越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的范围,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中华志愿者协会 2011年4月26日,中华志愿者协会成立。协会是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单位或组织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联合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中央文明办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业务范围是维护志愿者权益、规范志愿者行为、提高志愿者素质、宣传和培育志愿文化。 国际志愿者年 为向世界人民展示志愿者作出的卓越成就,并在全球范围内倡导志愿精神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1997年11月召开的第52届联合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