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
【拼音】-
【基本释义】 阶梯电价-基本释义 居民生活用电直接关系生活成本 “阶梯电价”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多,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因这种电价照顾到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要求,又被俗称为“穷人电价”。 阶梯电价-提出背景 2009年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说,中国资源产品价格严重偏低,是造成加工业经营粗放、浪费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资源产品价格充分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资源价格改革的方向是要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机制。这些年来,电价市场化改革步伐大大加快,科学合理和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制度初步建立。据透露,发改委下一步还将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进程,拟继续优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交叉补贴,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电价体系。 而就在上周二(11月10日),在多方猜测之下,油价完成最新一次上调,这意味着油价的频繁调整将成为常态。与之相对应的是,诸如水价、天然气价格等关系到公众利益的资源产品价格或已进入上调期,或蓄势待发。2009年注定成为能源价格调整年。 阶梯电价-基本内容 电价等能源价格的上涨势必会引发社会的重点关注 2009年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自今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民用电价将最快在2010一季度起作出调整。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透露,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阶梯电价-进展现状 发改委2010年拟定的两套阶梯电价方案 实际上,阶梯式电价不是新生事物,包括四川、福建、浙江等省都有实施。在2004年,浙江实行阶梯式电价的调价办法中就规定,居民月用电量低于50度部分,电价在以往基础上不调整;51—200度部分,电价上调0.03元/度;超过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