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罪
【拼音】-
【基本释义】 摘要 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 寻衅滋事、 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 流氓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具有很大腐蚀性和扩散性, 属于刑法重点打击范围。 本罪的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即按照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 包括公共场所及其他人们共同生活, 交往场所的正常秩序, 据原刑法160条规定,对犯流氓罪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管制。但是, 流氓罪的规定比较笼统 在实际执法中难以界定,因此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原流氓罪取消, 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猥亵儿童罪、 聚众淫乱罪、 聚众斗殴罪、 寻衅滋事罪等罪。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原流氓罪取消。 流氓罪-概述 中国近代最有名的“流氓”——迟志强 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是1979年颁布的中国刑法第160条(归入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一种罪行。流氓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具有很大腐蚀性和扩散性,属于刑法重点打击范围。198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了6种提高量刑幅度的犯罪流氓罪列于首位。 1997年修订,流氓罪被删除出《刑法》。 流氓罪-主要特征 ①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即按照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包括公共场所及其他人们共同生活交往场所的正常秩序。流氓罪主要不是以特定的个人或公私财产为侵害目标,而是向社会挑战对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严重威胁,这是与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的不同之处。 ②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复杂多样的方式方法,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主要有出于流氓动机,成群结伙,打架斗殴,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无事生非、骚扰破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调戏猥亵妇女幼女,一贯诱骗和玩弄妇女,聚众淫乱玩弄男性少年,鸡奸幼童或以暴力胁迫方法鸡奸他人,损害他人取乐等。有人将其概括为霸道型、淫乱型、取乐型3种类型。 ③ 主观方面是故意意图通过粗野下流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满足其精神刺激的需要,是流氓罪与其他犯罪相区别的重要本质特征。如侮辱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以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及达到个人某种无理要求为目的,都没有寻求精神刺激的主观特征。流氓集团是3人以上出于共同故意经常纠集在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