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狂死
【拼音】-
【基本释义】 发狂死是指2009年6月26日,广东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羁押嫌犯林立峰死亡。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在看守所“发狂而死”。2010年3月12日,广东省检察院向媒体通报死亡鉴定情况,排除外伤性暴力致死,鉴定结果林立峰的死因符合心源性猝死。详细解释 事件经过 睡觉觉 林立峰原系广东吴川市自来水公司监察稽查科工作人员。他的母亲李女士说,林立峰几年前患上精神病,平时一直服药,在没发病时可正常生活和工作。 2009年6月25日,犯罪嫌疑人林立峰在吴川市城区持尖刀,劫持一名刚放学的初中男生,后被吴川市公安局干警将其制服,羁押在吴川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林立峰情绪激动,不时用脚踢人,用头、身撞人。6月26日12时50分,同仓在押人员发现林立峰的呼吸和心跳很微弱,看守所医生立即对林立峰进行胸部按压抢救,后将其送往吴川市人民医院救助,林立峰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死因,医院诊断为“不详”,公安机关称林在看守所“发狂而死”。 事件发生后,湛江、吴川两级检察机关对事件展开了调查。检察院做出的死亡鉴定称,林立峰全身有多处伤痕,七根肋骨骨折,内腔大量出血。 2009年7月2日,湛江市检察院法医对林立峰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并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病理检验,认定林立峰尸体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粥样硬化II级,管腔狭窄40%,其他器官未见明显异常,可排除外伤性暴力致死。鉴定结果林立峰的死因符合心源性猝死。 2010年3月12日,广东省检察院向媒体通报死亡鉴定情况,排除外伤性暴力致死,鉴定结果林立峰的死因符合心源性猝死。 反应 相关领导回应 后有记者给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泉求证此事时,梁泉大声说:“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 作为媒体,电话采访官员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官员也有接受采访的义务。其一,媒体是民主的看门狗,替人民行使监督权。近些年来,作为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的舆论监督发挥了很好的效果,并且这种效力在进一步扩大;其二,从政府信息公开角度而言,既然官员的姓名、手机等内容都贴上了政府网站,那么不管是普通市民还是媒体记者在遇到问题时,找到相应官员的电话然后从官员口中证实清楚,就应该是一种行政常态。 广东省检察院反应 2010年3月12日,广东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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