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畿
【拼音】chì jī
【基本释义】 即畿县,也称次赤县。唐 代县分七等,畿县比京都所治的赤县次一等。《旧唐书·德宗纪上》:“癸丑,詔以 梁州 为 兴元府,南郑县 为赤畿。”按,宋 王溥《唐会要·州县分望道》:“新升次赤县:江陵府 江陵县,贞元 元年九月升为畿县。兴元府 南郑县,兴元 元年六月升。”参见“赤县”。
【详细解释】
(一)、即畿县,也称次赤县。
唐 代县分七等,畿县比京都所治的赤县次一等。《旧唐书·德宗纪上》:“癸丑,詔以 梁州 为 兴元府 , 南郑县 为赤畿。”按, 宋 王溥 《唐会要·州县分望道》:“新升次赤县: 江陵府 江陵县 , 贞元 元年九月升为畿县。 兴元府 南郑县 , 兴元 元年六月升。”参见“ 赤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