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倅
【拼音】shǒu cuì
【基本释义】 (一)、郡守及其副职。宋 周煇《清波别志》卷中:“今监司、守倅竝许借服而不许佩鱼,是有服而无章,殆与吏无别。”《宋史·选举志二》:“旧法,随侍见任守倅等官,在本贯二千里外,曰满里子弟。”
(二)、泛指州郡的长官。宋 王明清《春娘传》:“玉 为人容貌清秀,举措闲雅,不事口吻以相嘲謔,有良人风度,前后守倅皆眷之。”
(三)、担任州郡官。宋 苏轼《忆中和堂诗序》:“予前后守倅 餘杭 凡五年。”
【详细解释】
(一)、郡守及其副职。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中:“今监司、守倅竝许借服而不许佩鱼,是有服而无章,殆与吏无别。”《宋史·选举志二》:“旧法,随侍见任守倅等官,在本贯二千里外,曰满里子弟。”
(二)、泛指州郡的长官。
宋 王明清 《春娘传》:“ 玉 为人容貌清秀,举措闲雅,不事口吻以相嘲謔,有良人风度,前后守倅皆眷之。”
(三)、担任州郡官。
宋 苏轼 《忆中和堂诗序》:“予前后守倅 餘杭 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