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役
【拼音】zá yì
【基本释义】 旧指受雇做杂事的人。
【详细解释】
(一)、指正役之外的繁多徭役。
《宋书·蔡兴宗传》:“又陈原诸逋负,解遣杂役,并见从。” 清 黄卬 《锡金识小录·民役》:“自一条鞭之法行,一切民间杂役,俱改折编入正供。”参见“ 杂泛差役 ”。
(二)、各种差使。
宋 丁谓 《丁晋公谈录》:“一日,杂役兵士於公署壁题之曰:‘无了期,无了期,营基纔了又仓基!’” 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幽怪一·魁星为学徒换心》:“ 吴 俗凡初入廛者,一切洒埽传餐杂役皆任之。”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四章第四节:“在奴隶主的监督下,戴着手镣、枷锁的奴隶从事着各种繁重的生产劳动或杂役。”
(三)、指从事各种差使的人。
清 宣鼎 《夜雨秋灯录·骗子》:“细揣其故,係骗子先冒杂役,放水菜时入内。” 鲁迅 《彷徨·孤独者》:“听得有人叩门;不一会,一个人走进来,但是听熟的客寓杂役的脚步。” 巴金 《<神·鬼·人>·人》:“整个宿舍里没有一点声音,似乎连杂役也睡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