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金
【拼音】lí jīn
【基本释义】 旧时内地水陆关卡征收的货物通过税。清咸丰年间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筹措军费而设,1930年撤销。
【详细解释】
(一)、即厘税。
郭沫若 等《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一章第三节:“厘金以商贷为对象,在水陆通商要道和商业繁盛的城镇,设立局、卡,征收货捐。”
(二)、即厘捐。
清 薛福成 《应诏陈言疏》:“军兴以来,釐金之旺,素推东南数省。” 章炳麟 《訄书·不加赋难》:“大兵起,门关蹊梁於是乎有釐金。曰:‘是征之商贾也。’”《文明小史》第十五回:“有人建议想向外国人再借上几千万两银子的洋债,即以 中国 釐金作抵。”
(三)、指以人们所得收益的若干部分所充的税金。
陶尔夫 《伐楮的旅行》:“他们自称是什么‘工人代表’,实际上是压迫和剥削你们的。他们坐在家里,抽取你们的厘金,想办法搞鬼。”参见“ 釐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