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
【拼音】shì bó sī
【基本释义】 官署名。唐代设置,掌管海上对外贸易。长官为市舶使,或称押蕃舶使。宋于广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等地设提举市舶司。清代不设。
【详细解释】
(一)、官署名。
宋 代分设提举市舶司于 广州 、 杭州 、 明州 (今 宁波 )等地,管理商舶,征收关税,收买进口物资等。 元 明 两代称为市舶提举司,其长官称市舶使,后改称提举。 清 废。《宋史·食货志下八》:“﹝ 开寳 ﹞四年,置市舶司于 广州 ,后又於 杭 、 明州 置司。” 明 沉德符 《野获编·户部·海上市舶司》:“ 太祖 初定天下,於 直隶 太仓州 黄渡镇 设市舶司,司有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