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归流
【拼音】gǎi tǔ guī liú
【基本释义】 明清两代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地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实行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旨在加强中央对边疆地区的统一管理。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平定思州、思南两宣慰使乱后,废土司,设贵州布政使司,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土组词 归组词 改组词 流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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