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望厦条约
【拼音】zhōng měi wàng shà tiáo yuē
【基本释义】 美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844年7月在澳门附近望厦村签订。共三十四款。规定美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等特权,并准许美国军舰可以任意出入中国沿海各港口,美国人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楼,设立教堂、医院。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中组词 厦组词 望组词 条组词 约组词 美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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