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
【拼音】gù yì
【基本释义】 (一)、有意;存心。
(二)、刑法上指犯 罪行为人对于他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结果的心理态度。参见〔故意犯罪〕
(三)、民法上指过 错的一种形式。即义务人明知其行为将侵害他人的权利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应负赔偿的责任。
【详细解释】
(一)、旧友的情意。
《南史·鲍泉传》:“ 僧辩 入,乃背 泉 而坐曰:‘ 鲍郎 ,卿有罪,令旨使我锁卿,卿勿以故意见期。’” 唐 杜甫 《赠卫八处士》诗:“十觴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清 吴敏树 《吴云台哀辞》:“其生平所与交游,始皆与尽欢,后多稍疏,避而去。独余犹以故意遇之。”
(二)、原意;旧意。
唐 温庭筠 《张静婉<采莲曲>序》:“ 侃 自为《採莲》二曲,今乐府所存,失其故意。”
(三)、存心;有意识地。
明 冯惟敏 《不伏老》第一折:“都只是虚张声势,止不过故意穷忙。” 赵树理 《小二黑结婚》一:“后来有些好玩笑的人,见了 三仙姑 就故意问别人‘米烂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