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
【拼音】hé bó suǒ
【基本释义】 元 代在 建康、安庆、池州 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明 代广为设置,洪武 十五年,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清 代只在 广东 设河泊所官二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原来这河泊所是 广东 独有的官,虽是个从九、未入,他那进款可了不得。”
【详细解释】
(一)、元 代在 建康 、 安庆 、 池州 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
明 代广为设置, 洪武 十五年,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 清 代只在 广东 设河泊所官二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原来这河泊所是 广东 独有的官,虽是个从九、未入,他那进款可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