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
【拼音】wèi suǒ
【基本释义】 明代为加强军事力量,在京师和各地设立卫所。卫是卫指挥使司的简称,所指千户所和百户所。5 600人为一卫,1 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由指挥使、千户、百户分别统率。明初洪武年间内外卫所达300多个,全国军队达180万人。
【详细解释】
(一)、明 以武功定天下,革 元 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
清 初亦沿袭。《初刻拍案惊奇》卷二:“那 姚乙 定了卫所,发去充军。”《清史稿·世祖纪二》:“六月丁未,裁併 直隶 诸卫所。”参阅《明史·兵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