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性腐败
【拼音】-
【基本释义】 报复性腐败是指有些政府官员本想通过踏实工作获得升迁,而希望一次次落空,心态日益不满,最后竟用贪污公款的方式进行报复。 报复性腐败 - 概述 报复性腐败是指有些政府官员本想通过踏实工作获得升迁,而希望一次次落空,心态从不舒服变为不满,继而变为仇恨,仇恨单位、仇恨领导,最后竟用贪污公款的方式进行报复的现象。 报复性腐败 - 危害性 做人要有进取心,是对的。但是,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心态和价值取向。尤其是作为中国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待个人前途问题上,更加应该保持一颗阳光的心态,不能唯官是求,更不能只要是仕途不顺,得不到提拔,就破罐子破摔,想通过贪污腐败来弥补内心的不平衡,这种由心理不平衡引发的腐败,就是“报复性腐败”。“报复性腐败”比普通腐败更加可怕,更加具有危害性。 报复性腐败 - 产生原因 除了心理不平衡、心态不端正之外,还是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扭曲。在中国,有些机关工作人员,进了公务员队伍,就认为有了升官进爵的台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邀功领赏,认为就应该受到提拔、得到重用,全然不顾其他方面的条件和要求。而如果不提拔,不从自身找原因、找差距,而将责任错怪于单位、迁怒于领导,认为是故意刁难自己,而导致心理失衡,产生报复心理。报复性腐败之所以能够得逞,说到底,还是其手中有着可以腐败的“权力”,而该“权力”又不能很好的得到监管和约束,或者说在制度设计上有着可以钻的空子。 报复性腐败 - 遏制方法 强化教育 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是离开教育是万万不能的。对领导干部如此,对一般工作人员、中层干部更是如此。要通过教育,帮助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 完善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机关管理、干部使用,必须制度先行。特别是在干部的选任上,必须坚持做到凭实绩说话,以制度选人,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钻营者得利。各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改革完善用人制度,形成用人唯贤、能上能下的格局,用制度管人管事。 强化监管 小官大贪也罢,高官巨贪也成,都是因为其手中的权力失控、失范。因此,必须严格管理、严密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使公共权力没有机会和土壤腐败,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