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
【拼音】mín zú qū yù zì zhì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而制定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根据这个政策,各少数民族以自己的聚居区域的大小不同而建立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等自治机关,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外,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区组词 域组词 族组词 民组词 治组词 自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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