俸米
【拼音】fèng mǐ
【基本释义】 旧时京官的俸禄,以米支给者谓之俸米。《元史·食货志四》:“至大 二年,詔随朝官员及军官等俸改给 至元 钞,而罢其俸米。”《明史·张辅传》:“寻命 辅 所受太师俸於 北京 仓支给。时百官俸米皆给於 南京,此盖特恩云。”《清通典·职官十八》:“凡在京文武各官降级革职留任者,其应得俸米仍照原品支领,以示体恤。”
【详细解释】
(一)、旧时京官的俸禄,以米支给者谓之俸米。
《元史·食货志四》:“ 至大 二年,詔随朝官员及军官等俸改给 至元 钞,而罢其俸米。”《明史·张辅传》:“寻命 辅 所受太师俸於 北京 仓支给。时百官俸米皆给於 南京 ,此盖特恩云。”《清通典·职官十八》:“凡在京文武各官降级革职留任者,其应得俸米仍照原品支领,以示体恤。”